東海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

「中等學校音樂科」科目及學分一覽表

本表業經103129教師()字第1030015462號函核定通過

任教領域專長科別

國民中學任教領域教學專長: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音樂藝術主修專長

高級中等學校任教學科:音樂科

要求總學分數

60

必備學分數

26

選備學分

26

跨領域必備學分數

8

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、研究所(含輔系、雙主修)

音樂學系所

類型

科目名稱

學分數

備註

1.音樂美學(領域核心課程)

2

左列課程均需修習。

藝術概論為學年課,若只修習一學期(需為上學期),需經任課老師同意方可認。

「音樂基礎訓練」每學期1學分,須修習4學期共4學分。

本案為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任教學科合併規劃,修習專門課程科目之總學分數相同。

2.藝術概論(領域核心課程)

2

3.和聲學()

4

4.中國音樂史

2

5.西洋音樂史

2

6.合唱(奏)

2

7.音樂基礎訓練

4

8.主修

4

9.音樂賞析

2

10.音樂教學法

2

小計

26

選備科目

11.鍵盤技巧與總譜視奏

4

◎左列課程至少修習26學分。

 

鍵盤技巧與總譜視奏上下學期各2學分。

說明:「鍵盤技巧」與「總譜視奏」同時上課,每堂課包括鍵盤技巧與總譜視奏內容,故課程大綱兩門是一起的。

 

語韻學」本系開授4種語言(義大利文、英文、德文、法文),得任選一種語言。

12.和聲學(二上)

2

13.曲式學

4

14.指揮學

4

15.管弦樂法

2

16.音樂資源利用與寫作

2

17.樂曲研究

2

18.台灣音樂概論

2

19.室內樂

2

20.鋼琴伴奏法

2

21.爵士即興演奏

2

22.數位音樂導論

2

23.語韻學

2

24.世界音樂

2

小計

34

25.中國美術史

4

左列視覺藝術主修專長必備課程至少修習4學分。學年課程上下學期均需修習方可採計學分。

26.插畫與繪本

4

27.色彩理論與應用

2

28.數位基礎

2

小計

12

29.音樂與律動

2

左列表演藝術主修專長必備課程至少修習4學分。

「歌劇表演」每學期1學分,聲樂組學生必修4學期,學程學生可只選2學期。

30.歌劇表演

2

31.劇情短片創作

2

32.舞台藝術

2

33.劇場技術實務

2

34.電影藝術

2

小計

12

本表適用於102學年度(含)起修習教育學程者101學年度()以前修讀教育學程者得適用之。欲認定本表者,於申請本科專門課程認定證明前,須符合本表列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、研究所(含輔系、雙主修)資格。